逆轉裁判 123 成步堂精選集 圖文全攻略

11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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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3DM

逆轉裁判1

第一章:最初的逆轉

步驟1:無辜的矢張政志

遊戲一開始就是一個案件,一個叫高日美佳的女子被一個猥瑣大叔殺死,

而這個叫山野星雄的兇殺則將自己偽裝成了目擊證人,以此來誣陷矢張政志。

回到法庭,男主作為一個律師來到法庭開始審判。

首先,法官問你案件的基本資訊,這其實不難回答。

旁邊的小姐姐會提示你按TAB打開物品欄,通過檢查裡面的解剖記錄即可得到基本資訊。

首先,受害者叫高日美佳,而原告是矢張政志,他被認為是兇手。

最後,法官問你受害人是怎麼死的,

答:“鈍器致死”。

然後開始詢問矢張政志,矢張政志的問話基本上隨便選擇,

因為不管選擇哪個都無所謂,沒有絕對正確的選項。

步驟2:詢問山野星雄

接下來,山野星雄作為目擊者出場,山野星雄第二次表述案件的時候,進入詢問環節。

第一次詢問,在山野星雄說第九段話的時候,按tab打開物品欄,

然後選擇高日美佳的解剖記錄,按E開始反駁山野星雄。

當選擇對證據反駁嫌疑人的時候,就會出現男主拿證據的帥氣表演,

這說明,我們的證據和反駁的點都對了。

山野星雄的第二段詢問,6段話中,前5段是有漏洞的,任意在1-5段中,

使用停電記錄反駁即可。

而第三段詢問,關於案發時間,使用置物反駁山野星雄的2-4段任意對話,

然後選擇“還有”,再選擇“事發當日,他進了那房間”。

最後,選擇“讓種報時”,同時拿出護照作為證據(紅色的小本子)。

最終,矢張政志無罪釋放,山野星雄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在最後和矢張政志對話的結尾,可以將置物交給矢張政志,

之後會進入一段劇情,至此第一章結束。

第二章:逆轉姐妹

步驟1:調查屍體

這天,又有一個女孩被殺了,這次的案發地是在律師事務所,

隨後男主開始了調查。首先,在第一張圖裡面什麼也沒有,直接點擊下方的移動進入所長室。

來到所長室之後,開始調查,將放大鏡圖示移動到女屍身上,按回車開始調查,

一共可以獲得三個證物:“思考者”、“玻璃碎片”和一張紙條。

注意,紙條是自動掉落的,需要你再次調查才能將其放進物品欄。

然後按方向鍵移動鏡頭,找到桌子上的電話,報警。

回到事務所,和真宵對話,選擇最後一個選項,這是提交物品的選項,

之後我們還會用到。

進入提交物品介面之後,選擇剛剛拾取的紙條,按E提交紙條,

隨後就會觸發下一步劇情。

但是,趕到的警官卻懷疑真宵是兇手,將其關進了警察局裡面。

隨後,離開事務所,到達警察局,和真宵見面。

步驟2:詢問真宵

在警察局裡面和真宵見面的時候,選擇第三個選項,和其對話。

一開始是隨便選擇的,之後進入第二次對話。

如果選擇“關於真宵”,那麼就會得到“靈媒師”這一線索。

繼續選擇“靈媒師”和“事發當日的情況”會出現“攜帶電話”選項,

之後選擇該選項,就可以得到“真宵的字條”線索。

最後隨便選擇一個選項,男主當了真宵的律師,至此,真宵部分暫時告一段落。

按退格離開警察局,選擇淩裡法律事務所,進去之後,和警官對話。

步驟3:找到目擊者線索

第一個問題是問你,他的名字叫什麼,選擇第一個,第一個選項就是他的名字。

然後選擇最後一個選項,進入提交物品介面,將剛剛得到的“真宵的字條”提交,

之後就可以出發下一步對話了。

這裡任意選擇一個,會得到一個物品“真宵的手機”。

繼續談話,如果選擇“關於千尋”,則會得到重要線索“千尋的解剖記錄”。

如果選擇“關於真宵”,則會得到目擊證人的所在地。

目擊證人的所在地是最後一個選項“ 板東飯店”。

板東飯店

調查左邊的半開的抽屜,觸發劇情,調查被梅世阻止。

星影法律事務所

這裡的胖老頭選擇對話,全部交談即可。

拘留所

全部交談,得知真宵的母親被害。

然後退出,再次去板東飯店。

板東飯店

調查抽屜,得到竊聽器。

第一次庭審

一,警官的證言

1,逮捕真宵的理由。

一共有6句,威懾第五或者第六句。

威懾方法,按Q即可。

2,確鑿無誤的證據。

使用“千尋的解剖記錄”指證第六句。

然後任意選擇,“千尋的解剖記錄”資料更新,

選擇“禦劍在搞陰謀”。

二,松竹梅世的證言

事發當夜的目擊情況。

任意選擇之後,威懾第三句或者第五句。

選擇“剛才的證詞很可疑”,然後任意選擇。

第二段證詞,使用思考者指證第五句,

選擇“時鐘不可能響”,因為“裡面沒有電池”。

然後讓你拿出證據,使用“真宵的手機”。

選擇第一個選項“有”之後,使用“思考者”。

然後選擇第二個選項“聽了種的消息”。

最後,拿出竊聽器作為證據。

選擇“是你幹的嗎?”。

任意選擇一項之後,開始詢問服務生。

服務生的證詞

關於梅世的客房服務

1,詢問第四句和第五句。

2,任意選擇。

3,任意選擇,其實是床鋪。

最後選擇“和梅世同住的男人”。

隨後進入庭外調查。

庭外調查

一,星影法律事務所

1,調查桌子上面的照片。

2,選擇“DL6號事件資料2”,得到照片。

二,板東飯店

1,指證剛剛得到的照片。

2,選擇“寫下”,得到“宣誓書”。

三,拘留所

1,指證“宣誓書”。

2,“脅迫她”,得知小中文化社地址。

四,小中文化社

1,交談“關於梅世”和“事發當夜的情況”,得到“關於那副畫”的多餘選項。

2,選擇“關於那副畫”,選擇“之前曾經見到過嗎?”或者“什麼時候得到那副畫的?”。

五. 星影法律事務所

1,交談,“關於小中”,任意選擇。

2,選擇“脅迫與被脅迫者的關係”。

3,選擇“為什麼會被脅迫”,得到淩裡法律事務所有新的情報。

六. 淩裡法律事務所

1,調查右側書架,選擇最後一個選項,。

2,選擇“閱讀”,得到“新聞紀事”。

七. 小中文化社

1,使用“新聞紀事”指證。

2,選擇“脅迫他”,然後隨意選擇。

八. 拘留所

任意選擇即可。

第二次庭審

任意選擇後,正式開始庭審。

小中的證詞

一,事發當夜的目擊情況。

威懾第八句,證詞更新。

使用“梅世的證詞”指證第八句。

任意選擇之後,開始指認。

點擊下圖中紅色的“犯”即可。

二,往左邊逃跑。

使用千尋的解剖記錄指證第七句。

三,關於2人證詞不同。

1,威懾第一句。

2,選擇“確實值得注意”。

1,使用“玻璃碎片”指證第一句。

2,選擇第二個選擇“有問題”。

最後選擇事務所俯瞰圖即可。

四,關於安裝竊聽器。

首先,威懾所有的證詞,進入劇情。

劇情中,真宵變得很奇怪,似乎是千尋上身了,

隨後,血字書變成了字條。

1,使用字條指證第一句。

2,任意選擇,得到“千尋的筆錄”。

最後,選擇“千尋的筆錄”即可完成庭審。

第三章:逆轉大將軍

庭審前

一,拘留所

1,交談“事情的情況”。

2,選擇“荷星的不在場證明”,得到攝影所地址。

二,攝影所,大門前

交談之後,得知需要委託書。

三,拘留所

交談之後,得到委託書。

四,攝影所,大門前

指證“委託書”,進入攝影所內部。

五,第一攝影棚前

1,交談,選擇“搜查的情況”,得到“解剖記錄”。

2,選擇“疑犯,大嬸”。

3,選擇“決定性的證據”,得到搜查攝影棚的許可。

然後選擇調查,調查左上角的攝像頭,得到型號STI 307(記住了)。

六, 職員區後臺小屋

首先,就是小屋的走法:

步驟1:回到攝影所,大門前。

步驟2:選擇移動,選擇最後一項位址。

步驟3:同樣的,還是最後一項位址,這樣就可以去小屋了。

調查小屋右下角的包包,得到鑰匙卡。

回到第一攝影棚前,調查,調查右邊遠處的大門,進入攝影棚。

七,第一攝影棚

調查攝影棚左邊的攝影機,觸發劇情。

和女孩交談,得知案發的時候還有其他人在。

八,攝影所,大門前

回到攝影所大門前,和老婆婆交談之後,老婆婆走掉。

調查警衛室裡面的電腦,選擇第二個選項(之前要記下的攝像頭的編號),

得到“荷星?的照片”。

第1次庭審

一.系鋸的證詞

這裡沒有問話,是警官在表述案件,直接選擇第一個選項,進入問話階段。

二.大嬸兒的證詞

1. 關於事件當天

第一次詢問,用“荷星的照片”指證第7句或第8句。

2. 照片上的人物是荷星

①.反駁第4句之後,“大將軍長槍”資料更新。

②.反駁第2、3、5句之後,對面的禦劍會反駁你,

然後任選一項即可。

3.關於事件當天

用“荷星的照片”反駁第2~4句任一句。

4.關於“還有1個人”

反駁第4句。

5.可能實施犯罪的人

①.大嬸兒(最後一項)。

②.選“乘勝追擊”(第一項)。

選擇“荷星的照片”、“鑰匙卡”或“大將軍長槍”均可。

6.關於保密

①. 反駁第2句或第5句。

②. 選“算了”。

第1次庭外調查

1.攝影所

去攝影所大門前,選擇移動,選擇最後一項,去職員區。

①.如下圖箭頭所指,調查排水口。

②.選“拆壞它”。

2.攝影所 大門前

交談女孩“關於導演他們”。(都對話了吧,會得知導演的所在位置)。

3.攝影所 職員區後臺小屋

遇見導演。(這個地方就是之前從地上的包裡面找線索的房間,

從第一攝影棚大門前,移動選擇最後一項,然後再移動即可)。

4.第二攝影棚前

第二攝影棚的走法:

①.去第一攝影棚大門前,選擇移動,然後選擇最後一項。

②.調查的時候按Q即可移動鏡頭。

如下圖箭頭所指,調查小門,得知需要鑰匙。

5.攝影所 職員區

遇見九太交談“事件的情況”得到“空的小瓶子”。

6.攝影所 大門前

調查警衛室,得到鑰匙(對應之前第二攝影棚小屋鎖著的門)。

7.第二攝影棚前

調查小木屋的門,開門,遇到姬神櫻。

8.小木屋內

全部交談,得到“姬神的字條”。

9.後臺小屋

和導演互動,指證“姬神的字條”。

然後去第一攝影棚內部(案發地點)。

10.第一攝影棚內

調查椅子,得到“劇本”。

11.小木屋內

指證“劇本”,交談“道路被阻斷了”,得知案發的時候,

在第一攝影棚和第二攝影棚交叉路口,道路被阻塞。

12.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去成步堂法律事務所,千尋出現,然後再去攝影所,大門前。

13.攝影所 大門前

①.用“鑰匙卡”指證。

②.選“給她”,得到“大將軍卡片”。

14.攝影所 職員區 後臺小屋

遇到九太,指證“大將軍卡片”。

15.小木屋內(之前姬神櫻所在小屋)

①.指證“大將軍卡片”。

②.選擇“交換”,得到“稀有卡片”

16.後臺小屋(之前導演所在小屋)

①.指證“稀有卡片”。

②.交談“大將軍”。

③.選“戰鬥時的姿態”,得到《光榮的足跡》。

①.交談“事件的情況”,引出新選項,

②.交談“目擊到的情況”,再任選一項。

第2次庭審

一.導演的證詞

1. 事件當天的情況

反駁第5句,選“有矛盾”(最後一項)。

反駁第7句,選“更進一步反駁”(第一項)。

2.關於“休息”

①. 反駁第1句

②. 反駁第3句,禦劍辯論,任選一項即可。

二.大潼九太的證詞

1. 事件當天的情況

用《九太的數碼相機》指證第9句

2.關於“看到的情景”

①. 反駁第4句,選“進一步反駁”(第二個選項)。

選“出示證物”(最後一個選項)。

選擇“九太的數碼相機”。

3.“為什麼沒有拍到照片“?

反駁第5句,選“嚴厲反駁”,之後證詞更新。

用《光榮的足跡》指證第5句。

選“因為大將軍沒有獲勝”(最後一項)。

選“被害人是大將軍”(第二個選項)。

指出證據的時候,如下圖箭頭所指,將箭頭移動到這裡之後,按E即可。

如下圖箭頭所指,指明第2攝影棚(還是按E)。

選“因為那裡有小木屋”或“因為道路被阻斷了”均可。

①.選擇“有證據”。

②.選“空的小瓶子”。

選擇“檢查瓶子上的指紋”(第二個選項)。

庭外調查

一.拘留所

和被告全部交談即可,然後去攝影棚,第二攝影棚。

二.第二攝影棚前

遇到姬神櫻,交談“宇在導演”。

三.攝影所 職員區

①.交談“盤子”,得到“牛排的盤子”

②.交談“禦劍檢控官”,得到“安眠藥的小瓶子”

四.職員區 後臺小屋

①.和女孩交談“最後1集”,引出新對話“攝影所的方針。

②.交談“攝影所的方針”,選“光榮的足跡”。

③.交談“衣袋先生”,引出“五年前的事故”。

④.交談“五年前的事故”。

五.攝影所 大門前

①.和大嬸交談,談論“五年前的事故”。

②.選“有證據”。

③.選“牛排的盤子”再選擇指認“安眠藥的小瓶子”,得到“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六.第二攝影棚前

遇到姬神櫻,指證“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然後去小木屋內。

七.小木屋內

在小木屋內觸發劇情,之後進入庭審。

第3次庭審

一. 姬神櫻的證詞

1. 事件當日的情況

①.用“牛排的盤子”指證第6句。

②.選“沒有吃牛排”(最後一項)。

③.選“在與大將軍會面”(第一項)。

④.選“我看,你不能”或“不清楚”均可(最後一項)。

①.指認證據的時候,選《大將軍長槍》。

②.選“當然能”(第一項)。

③.選“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④.選“確實不可能”或“還有其他的方法”均可(最後一項)。

①.最後指認證據的時候,選“客車”,

②.然後選“當然是同案犯”(第一項)。

選擇“請再一次作證”和“想不出 該問的問題”均可(第二項)。

二.發現屍體以後的情況

①.脅迫第6句。

②.選“進一步脅迫”(第一項)。

③.禦劍辯論,證詞更新。

①.用《荷星?的照片》指證第7句。

②.選“看見了拖著腿的衣袋”(第二項)。

①.任選“當然能”。

②.選“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③.選“不存在什麼動機”。

①.選“出示證物”(第一項)。

②.指認證據的時候,選“荷星?的照片”或“光榮的足跡”。

最後,被告無罪釋放。

第四章 逆轉,並且再見

庭審前調查

一.拘留所

①.指證“律師徽章”(就是背包裡面唯一的物品)。

②.交談全部,引出新選項。

③.交談“是你幹的麼?”,之後禦劍走掉,我們去公園調查。

二.葫蘆湖公園 入口處

①.交談“事件的情況”,引出新選項。

②.全部交談,任選一項之後,警官走掉。

三.公園 廣場

①.調查下圖箭頭所指長凳上物品。

②.選“拿走”得到該物品。

四.葫蘆森林

調查照相機(按Q移動鏡頭),大澤木夏美出現。

①.指證“律師徽章”。

②.交談“事件的情況”,引出新選項。

④.交談“照相機”,得到“夏美的照相機”。

⑤.指證“夏美的照相機”。

五.員警署 刑事科

①.交談“搜查會議”,引出新選項。

②.交談“信任禦劍的理由”,引出新選項。

③.交談“解剖記錄”,得到“屍體的解剖記錄”。

之後再次回到公園。

六.葫蘆森林

夏美出現,任選對話,得到“湖的照片”。

七. 公園 廣場

①.交談“事件的情況”。

②.交談“禦劍的情況”。

③.交談“大將軍饅頭”。

④.交談“葫蘆湖水怪”。得到“葫蘆湖水怪的報導”。

八.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①.去成步堂法律事務所,觸發劇情,真宵提出去星影法律事務所。

②.去星影法律事務所。

九.星影法律事務所

①.指證“屍體的解剖記錄”,之後會更新為“生倉雪夫的解剖記錄”。

②.交談“生倉律師”。

③.交談“DL6號事件”,得到“淩裡舞子的照片”。

十.拘留所

①.指證“淩裡舞子的照片”。

②.指證“湖的照片”。

③.交談“DL6號事件”。

④.全部交談,引發事件。

⑤.任選,得到“禦劍憐侍的委託書”。

十一.員警署 刑事科

指證“禦劍憐侍的委託書”即可。

第1次庭審

一.系鋸刑警的證詞

1. 逮捕禦劍時的情況

①.脅迫第5句,得到“子彈”。

②.脅迫第6句,證詞更新。

之後脅迫第6句,得到“手槍”。

庭間休息的時候,任選即可。

二.大澤木夏美的證詞

1.事發當晚,目擊到的情況

①.任選一項。

②.脅迫所有,均選“再脅迫一下看看”(第一項)。

③.被裁判長打斷之後,任選。

2.關於最後的發言

用《湖的照片》指證即可(第一句)。

3.為何可以目擊到禦劍?

①.脅迫第3句。

②.選“要追究”(第一項),證詞更新。

①.用“照相機”指證第3句。

②.選“出示證物”(第一項)。

③.選“葫蘆湖水怪的報導”。

①.選“有證據”(第一項)。

②.選“照相機”。

4.關於夏美,關於事發當晚的事

①.用“葫蘆湖水怪的報導”指證第7句。

②.選“要求提出放大了的照片”(第一項)。

③.選“對放大的照片提出異議”(第一項)。

按E指開槍的手(如下圖箭頭所指)。

①.選“手槍”。

②.選“被害者自己”(第二項)。

之後休庭,進入庭外調查。

第1次庭外調查

一. 葫蘆森林

1.全部交談之後,系鋸走掉。

二.拘留所

1. 保釋真霄(和她交談即可)。

三. 葫蘆湖公園 入口處

①.交談“將功贖罪”。

②.任選一項。

四.員警署 刑事科

①.交談“葫蘆湖水怪”,選項更新。

②.交談“借用道具”。

③.選“要金屬探測器”,得到“金屬探測器”。

五.租船小屋前

租船小屋前走法:先去公園廣場,然後移動,選擇最後一項。

去租船小屋前,得到“儲氣瓶”。

六.公園 廣場

①.指證“儲氣瓶”。

②.選“是你的吧?”。

③.選“用來給什麼充氣”。

④.選“再進一步追問”,引出新選項。

⑤.交談“飛走的儲氣瓶”。

七.葫蘆森林

①.交談“葫蘆湖水怪”。

②.選“已經發現了”或“葫蘆湖水怪根本不存在”均可。

③.選“有證據”。指證,選“儲氣瓶”。

④.交談“事件的情報”,得到“另一張湖的照片”。

八.租船小屋前 管理小屋內

①.指證“律師徽章”。

②.選“作約定”。

③.調查鸚鵡,得到“鸚鵡”。

④.指證“湖的照片”。

⑤.交談“目擊到的情況”和“小百合”,離開這裡。

九.員警署 刑事科

①.指證“鸚鵡”。

②.全部交談,得到許可。

十. 員警署 資料室

①.在員警署,刑事科,選擇移動,選擇最後一項,進入資料室。

①.全部交談,得到“DL6號事件資料”。

第2次庭審

一.老頭的證詞

首先,任選即可。

案件當晚,目擊到的事

①.任選。

②.脅迫第6句。

③.再脅迫第6句,任選兩次,矢張出現。

二. 矢張的證詞

1.案件當夜,目擊到的事

①.用“夏美的證詞材料”指證第6句。

②.任選。

2.案發當夜,聽到的事

①.脅迫第5句。

②.選“有意義”,增加1句證詞。

③.用“湖的照片”或“夏美的證詞材料”指證第6句。

④.選“矢張是對的”。

⑤.指認,選“另一張湖的照片”,選“手槍”。

⑥.選“禦劍和犯人”。

⑦.選“不知道”。

①.如下圖箭頭所指,指出租船小屋。

②.任選,選“為了製造目擊證人”。

第2次庭外調查

一.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①.交談“禦劍的情況”。

②.交談“班級裁判”。

③.交談“那以後的禦劍”。

二.管理小屋內

如下圖箭頭所指,調查保險箱,得到“保險箱中的信”。

三. 拘留所

①.指證“保險箱中的信”。

②.交談“灰根高太郎”。

③.交談“惡夢”。

四.星影法律事務所

①.指證“保險箱中的信”,選“狩魔豪”。

②.交談“狩魔檢查官”。

③.交談“與禦劍信的勝負”。

五.員警署 資料室

①.調查開著的抽屜,狩魔豪出現

②.指證“保險箱中的信”被擊暈之後,得到“DL6號事件的子彈”。

第3次庭審

一. 灰根高太郎的證詞

1.從法庭中消失的原因

①.脅迫第4句和第5句。

②.選“灰根高太郎”,任選。

二.鸚鵡的證詞

1.飼主的真正身份?

①.脅迫第1句,選“名字是?”。

②.選“當然”,選“DL6號事件資料”“嫌疑犯的資料”。

③.脅迫第1句,選“保險箱的密碼”,選“有關係”。

④.選“DL6號事件資料”和“事件概要”。

三.禦劍憐侍的證詞

首先,任選即可。

DL6號事件 自供

①.用“DL6號事件的照片”指證第6句,指出門上彈痕,任選。

②.選“DL6號事件資料”“被害者的資料”。③.任選,選“沒有 必要”,任選“立即說出”

④.任選,指認金屬探測器,選“DL6號事件的子彈”。

四. 車站

最後結尾,選“DL6號事件的子彈”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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