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r980123
來源:永恆之柱吧
第0步
規定1=行動速度*恢復時間,沒什麼好解釋的吧
第一步
所有的加成項是相加的,其中分成四種
1.+x行動速度,記為x:例如,16敏+18%行動速度,記為0.18
2.+x恢復時間,記為-x:例如,輕甲+20%恢復時間,記為-0.2
3.-x恢復時間:在只考慮此項的條件下、折合為與1相同的+速度,這是重點
折合的例子:
“雙持模式”-30%恢復時間,如果原時間為1,則現時間為0.7;那麼,現速度為1/0.7=1.429,相當於+42.9%速度,記為0.429
4.-x行動速度:同理,折合為2
第二步
第一步全加起來
第三步
喪心病狂我的內心是崩潰的
如果第二步得到+y,視為1,+y速度;如果第二步得到-y,視為2,+y時間;
至於你本來是時間還是速度,他不考慮的
最後舉一個例子:11敏輕甲雙持帶被動
11敏,+0.03速度,0.03
輕甲,+0.2恢復,-0.2
雙持,-0.3恢復,按3折合,0.429
雙持被動,-0.15恢復,按3折合,0.176
總和,0.435
判斷,正數,+43.5%速度
數值上,也就是恢復時間變為69.7%